欧盟敲定精简结构新条约
(里斯本综合电)欧盟领导人昨天终于达成协议,敲定精简欧盟结构和决策程序的《欧盟改革条约》,取代早已夭折的《欧盟宪法》;2005年法国和荷兰公投反对欧宪所引发的欧盟政治僵局和信心危机,将随之结束。
新条约将于12月13日在里斯本签署,一旦获得27个成员国全体批准,将在2009年生效,让欧盟从此拥有任期较长(两年半,现为半年轮值一次)的主席、权力更大的外交专员、更民主的决策程序,以及对决策更有说话权的欧盟议会及国家议会。
欧盟自2004年陆续纳入10个新成员国,今年1月又有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加入,但组织规则一直未有重大更新。
新条约是《欧盟宪法》的简化版,删除了欧盟“盟旗”、“盟歌”等最具争议性的课题,以非宪法的形式保留了原宪法的所有主要改革,目的是把欧盟整体经济实力转化为更强大的外交力量,让欧盟在国际舞台上更有影响力。
由于波兰对投票权问题有争议,加上意大利要求在欧洲议会拥有更多席次,条约曾一度受到阻碍,未能通过。
意大利不满新条约使其欧洲议会席次少于法国和英国;波兰则要求让少数国家拥有暂时否决欧盟决策的权力。欧盟最后同两国达成协议:意大利将获额外一席,与英国席次相当,但比法国少一席;波兰获得保证,少数国家拥有暂时否决权的条款,只有在全体一致反对的情况下才会被推翻,该国也争取到欧洲法院中一个总法务官的永久性职位。
欧盟向其他个别国家作出的妥协还包括:奥地利获准限制外国学生的人数;保加利亚可根据其西里尔文,把“euro”(欧元)拼写成“evro”;英国争取到在司法、内政、外交和安全事务上,有权不实施欧盟的决定等。